集团公司党委2021年度巡察完成反馈

发布时间:2021-09-10 来源:纪检监察室 作者:田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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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安排,近期,集团公司党委第一、第二巡察组以会议形式,分别向2021年集团党委巡察的6家企业进行了“一对一”反馈。会议反馈了巡察意见,并就落实反馈意见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
反馈指出,被巡察单位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,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,在改革发展中践行伟大建党精神,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“试金石”,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。要从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高度,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,做到正视问题不回避,认领问题不推诿,整改问题不拖延,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。 

反馈强调,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。党组织书记要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,班子成员要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做到带头领办、带头督办、深入基层、狠抓实效。被巡察单位纪委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,加强对整改全过程的监督,推动整改责任落地落实。对敷衍塞责、整改不力、弄虚作假、拒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。

反馈要求,要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,切实发挥政治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。要把巡察整改变为对标对表的过程,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,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结合起来,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,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,既立足治标,落实当下改的举措,也要着眼治本,形成长效机制,有针对性地查找漏洞盲区、推进建章立制,明确纪律要求,让巡察整改真正起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。